這二天愛買神顯神威,招姐妹們買了一些新衣服來犒賞自己。
我們愛的是物美價廉的路邊攤貨,不是專櫃的高檔燙金貨,各有所好。彼此井水不犯河水。
偏偏,上等人的高拐讓我有著莫名的光火。
姐妹很高興地湊在電腦前,七嘴八舌地討論買啥買啥。上等人在旁,用冷冷的斜眼目光外加不屑地口吻說:「買那麼多衣服,是不是買幾件新的就要丟幾件舊的?」當下,起毛雞頗不是滋味.....
買 LV 專 "貴" 的包包~~有錢人呀!
買百貨三樓的高檔"成衣"~~有錢人呀!
那又如何呢? 我也曾經 "匪類" 過,血拚程度不在話下 (只是我沒有 LV 包,輸了=_=) ;如今『改邪歸正』走平價路線。
上等人犯不著把別人的喜好放在腳下踩吧? 擁有 LV 很了不起嗎?
人人都買的起 LV ,要不要買而已。
跩的跟二五八萬一樣,眼高於頂.....。自以為是的跩樣讓人受不了! 姐妹一場,有必要拿出這種嘴臉嗎???
對! 她就是我姐妹中的一人。
2 comments:
我,新來的,跟拿鐵報告一聲。^_^
我喜歡你文章裡的直爽!!加油喔!!
如果他夠幸運
能這樣花錢一直花到老
那也真是夠幸運了
有時名牌跟地攤貨的差別
也只是在於品牌經營而已
body shop 不也是家庭手工而發展來
以後說不定也會有NANA牌呢
阿杜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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